法式地三鲜

不是正经人,杂食性动物。

笨蛋

*小学生爱情
*细节bug凑合一下

*

朴志晟想亲钟辰乐很久了。

他讲不清为什么,也许是生物书上说的激素,荷尔蒙,或者是别的什么。

他理解为自己身体里藏着一个定时怪兽,自己三岁的时候他睡的很死,自己八岁的时候他也完全起不来,自己十二岁的时候他勉勉强强睁了个眼,等到自己十八岁,这个怪兽就哭着喊着叫着嚷着,歇斯底里还要砸东西一样的狂暴而精力充沛。

奇怪的梦早就做过,但因为过于让人脸红心跳,哆哆嗦嗦跟自己一向开明的老爸金道英分享的时候愣是把对方吓得盯着他半分钟都没说话,所以他决定在一字打头的年龄都忘掉这个话题。

但是接个吻不过分吧,非要说个理由,那就怪钟辰乐太好看了吧,不然嘞,青春期的小朴觉得自己想亲吻恋爱对象这件事情万分合理,以前不敢下手是自己怂,啊不,是怕吓着辰乐,那样白白嫩嫩的小团子,永远像活在六年级升初一的脸蛋,万一被自己吓到了可不好。

但是谈回年龄,既然都成年了,辰乐还比自己大,那就应该干点成年人的事情,比如接个吻。

周围的人看了一路或者半路的,无一例外都觉得他们俩像小学生谈恋爱。

可能因为一个棒棒糖吵架,

可能因为今天你放学没等我冷战半天,

可能因为一道物理题,一个得了三分而另一个得了五分就你拿笔戳我我拿三角板反击。

课桌上试题卷的题目从“2+3=?”到“浮力压强排水量”再到“硼氢化钠具有优良的还原性,在有机化学和无机化学领域……”

——题目一直在长进,但只要两个人呆在一起,成熟度都不会有任何长进,怎么看怎么小学生,小到红领巾都系不好,只会打个结就想蒙混过关那种程度的,小学生。

但小学生也是可以谈恋爱的。

虽然他们在一起很久,久到周围的人都忘了他们在谈恋爱。

同一个小区,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初中一路到高中,他们全是同班同学,身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我们知道我们应该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那怎么解释这种缘分,可以用无巧不成书,可以用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也可以说是:

命运。

同学换了一拨又一拨,朴志晟和钟辰乐却像被焊死了一样密不可分,连朴志晟自己两个亲爹都怀疑是不是自己家里在教育局有人,给自家儿子走了这么多年的后门。

但没有,事实就是没有,无论是抽签还是成绩分班,无论是摇号还是电脑随机分配,这俩人永远能在一个学校,永远能在一个班。

挺神奇的,大家都这么说,朴志晟和钟辰乐大概就是命运吧。

郑在玹说是因为老天挺喜欢这俩小孩,还挺乐意看他俩在一起。

金道英揉揉辰乐面团子一样的脸颊,拍拍他的后脑勺示意朴志晟在房里,辰乐可以自己去找他,然后转向郑在玹:“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儿子命真好,可惜亲爹命就很一般,讨个老婆比八年抗战还长两年。”

金道英坐上沙发,捏了捏郑在玹的脸颊,啧啧两声:“看看你,果然老了吧,哪有人家孩子的脸捏起来舒服,不服不行知不知道,也就我还勉为其难跟你睡一张床。”

郑在玹任他捏着脸,听到金道英说自己老,皮笑肉不笑的往上抬着嘴角:

“我老啦,行吧,那今天晚上不要再跟我分两床被子睡了吧,我老了没精力了,抱着睡也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金道英脸上逐渐浮起可疑的红云,站起来的时候腰都虚浮的晃了一下,在心里大骂三遍郑在玹色狼。

鬼知道为什么孩子都能讨老婆了这厮还这么精力充沛,前天做的太狠以至于金道英放话接下来一周都要和他分两床被子睡觉,没精力?金道英信才是有鬼了。

朴志晟总拿自己这两个亲爹没办法,就像他拿钟辰乐没有办法一样。

他的乐乐,贪玩又爱闹,笑起来永远会露一口雪白的牙,皮肤也雪白,班上的女孩子一个都不如他。

小时候看童话故事,上面写白雪公主的头发黑的像乌木,嘴唇红的像血,皮肤白的像雪,那时候他就觉得白雪公主大概就长辰乐那样。

只是后来看过了血的样子,朴志晟就自我否定了这个结论:“辰乐的嘴唇颜色比血好看的多,是活蹦乱跳的颜色,才不像医院里抽出来的一管管血,死气沉沉的样子。”

钟辰乐在朴志晟心中永远活蹦乱跳。

在他心里,钟辰乐明亮又鲜活,尖叫和笑声都可爱,哪怕是辰乐的爸爸妈妈听了都要捂耳朵的笑声,朴志晟也会毫无原则的摸摸辰乐的脑袋,然后说:kiyowa。

眼睛眯成一条弯弯的缝,好像看见了盛夏的太阳。

黄仁俊曾经看到过这场面,嘲讽技能满点的张嘴:“哟小朴,你这眼睛眯的我还以为咱们在厄瓜多尔游学呢,谁把太阳怼到你跟前了是不?”

朴志晟思考了半分钟,认真的点头:“是。”

因为辰乐就是他的太阳。


今天是周六,不补课不加班,对于大人、小孩和半大不小的高中生来说,都是个好日子。

对朴志晟来说也是,今天他和辰乐打了游戏、看了电影、吃了拉面,还一起睡了个午觉,太阳落了山后又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讲了很多有趣的事,辰乐咯咯的笑个不停。

“一起去我家吧,我爸都出去了,冰箱里放着半个西瓜,咱们可以把它分掉。”

夏夜的风鼓起了宽大的T恤,燥热和暑气却没那么容易消退,有西瓜吃,那断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两人并肩走到了朴志晟家单元楼下。

“记得上去的时候要轻一点,不要把灯弄亮。” 朴志晟说的神神秘秘的。

“为什么?”

“待会你就知道了。”


青春期的小男孩总是无条件的对神神秘秘的东西十分尊重。

所以钟辰乐照做了,两人一路轻手轻脚的上楼,小心翼翼的不发出声音,小心翼翼的避免声控灯亮起,小心翼翼的向朴志晟设想的场景中走去。

昏暗的楼梯间,半开放的环境,楼道里还依稀听得到那头小区篮球场里的喊声和欢呼,蝉鸣,以及树叶摩擦出颗粒感的沙沙响声。

站到家门前,朴志晟伸手。

不是掏钥匙,是搂脖子。

黑暗中对方的轮廓不甚清晰,但朴志晟闭着眼睛都能描画出来,这里是眼睛,这里是鼻子,这里是嘴唇,自己要亲下去。

钟辰乐被搂住脖子也像冻住了身子,一动不动。

靠近,再靠近。

朴志晟已经感觉到了两人短促温热又交缠的呼吸。

还有一点点距离,现在是不是要闭眼睛。

突然朴志晟觉得眼皮一闪,声控灯亮起的瞬间,他听见了楼道里打响指的声音,清脆又有力,很完美的响指——是他亲爹。

两个亲爹。

脚步声逐渐清晰,朴志晟还没来的及和钟辰乐拉开合适的距离,就听见自己身后刚在楼梯上冒了个头的郑在玹音调昂扬的一声口哨。

“嘿,辰乐小朋友你好,欢迎你来咱家玩,至于你,小崽子,想干嘛呢?”

郑在玹笑的眼睛弯弯的调侃着。

也许钟辰乐对着朴志晟可以没脸没皮,但是对着郑在玹,特别是这么一种尴尬的场面,虽然是很亲切很熟悉的叔叔,钟辰乐脑子里的CPU还是嗡嗡的烧掉了,烧的白白的脸蛋瞬间滚烫,烫的像刚出锅剥了皮的熟鸡蛋,飞快的跟叔叔打完招呼然后逃离现场。

跑的路上在楼梯口遇到了金道英,又是一阵发烧发热,打招呼的声音都虚的不行,转脸就又往下跑去,咚咚咚咚,脚步听起来又乱又没轻没重。

金道英走上楼,满脸的莫名其妙:

“干嘛都在这儿杵着?辰乐那孩子怎么跑的慌慌张张的。”

阿西。

朴志晟满脸的脏话,无奈又郁闷的对郑在玹开口:

“你们当年不是这么谈恋爱的啊?”

郑在玹开门,换拖鞋,正经的思考了一下:

“还真不是。”

“?”

“我们想亲直接就亲了搞那么多花花架子干嘛黑灯瞎火的方便吗?人都看不到!我们当年在海边度蜜月的时候,私人海滩,光天白日朗朗乾坤,我和你爸....”

“郑在玹闭上你的嘴,不会用成语可以不用,就你有嘴是吧叭叭的,朴志晟还没成年你干什么玩意?”

“成年了。


朴志晟小声的又补了一句:

“中国年龄18岁就成年了,辰乐说的。”

郑在玹又翻了个白眼:

“得,中国年龄都算上了,金道英,咱俩这就是给辰乐养了个儿子,我看明天咱们就得去辰乐家提亲。”

金道英拿出冰箱里的西瓜,切好装盘端上桌,朴志晟的手机震了两下:

“我在你家楼下。”——来源是“❤乐乐🐬”

金道英闭着眼睛都知道儿子是去干嘛的,在朴志晟蹲在地上跟鞋带做斗争的时候飞速打包好一份冰西瓜还放了两把小叉子:

“拿走,跟辰乐分着吃。”

两个刚经历情绪跌宕起伏的小孩子终于坐在了小区的凉亭里,院子里的绿化很好,四周都是错落的树木枝叶,消了大半的暑气。

朴志晟拿着叉子给辰乐喂了一块冰西瓜,然后听见了西瓜的汁液在辰乐嘴里滋滋迸出声音,还有辰乐含糊的说话声:

“……”

“嗯?你说什么?”

“我说,朴志晟,你是笨蛋吧。”

吞下嘴里的西瓜瓤,钟辰乐站起身向小石桌的对面弯下腰。

刚才迸出的一部分西瓜汁液渡进了朴志晟的嘴,淌过舌头,引的朴志晟日益突出的喉结上下滚动。

他们在分享同一块西瓜,就像以前分享一个玩具,一套书,一个游戏机,一件校服外套,一本暑假作业一样。

只是这次是以接吻的方式。

朴志晟突然觉得被说笨蛋也不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因为耳朵听到的是笨蛋,但嘴巴告诉自己笨蛋这两个字是西瓜味儿的。

西瓜是甜的。

夏天是甜的。

命运是甜的。

辰乐是最甜的。

小学生还是高中生并不重要,谈甜甜的恋爱几岁都可以,能牵着手走过所有的转折与分岔,能打打闹闹吵吵嚷嚷但怎么也分不开,本身就已经足够。

是笨蛋也没关系,笨蛋也可以接吻。

漫长而未知的明天,

他朴志晟想一直当一个笨蛋,

是钟辰乐一个人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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